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关于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尊敬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司于2024年7月2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银华绍兴原水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基)〔2024〕006号),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落实,请予审核。
现将贵所反馈意见所涉各项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项目运营
1.根据申请文件,汤浦水库供水区主要为绍兴市越城、柯桥、上虞三区和宁波慈溪市,绍兴市目前正在筹建镜岭水库,预计2029年投产。请管理人:
(1)补充披露汤浦水库供水业务展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区域确定方式、行业竞争格局等;
(2)补充分析并披露镜岭水库投入运营后对汤浦水库供水业务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区域变化、供水量和供水价格变化等,充分揭示风险,设置风险缓释措施。
答复:
(1)汤浦水库供水业务展业情况及区域供水格局
1)绍兴市区供水格局
2023年5月,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上述规划,绍兴市水资源总量63.02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1,196立方米,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1,512立方米。区域水资源一般分为优质水、一般工业用水、农业灌溉水,根据《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2021-2035)》,优质水为以水质优良、调控可靠的湖库等蓄水工程为水源,由城镇公共水厂供给城乡居民生活、第三产业和部分工业用水,供水保障程度高。
绍兴市现状主要供水水源情况如下,其中汤浦水库是绍兴市区(越城、柯桥、上虞)最主要的优质水来源。
图表1-1:绍兴市现状主要供水水源情况表
供水区 | 优质水 | 一般工业 | 农业灌溉 |
---|---|---|---|
绍兴市区 | 汤浦水库、平水江水库 | 绍虞河网、虞北河网、曹娥江干流、本地小型水库 | 绍虞河网、虞北河网、曹娥江干流、本地小型水库 |
嵊州市 | 南山水库、长诏水库、钦寸水库 、前岩水库、辽湾水库 | 曹娥江干流、中小型水库 | 曹娥江干支流、坂头、前岩、剡源、南山(补充)、钦寸(补充)、长诏(补充) |
新昌县 | 长诏水库 | 新昌江、中小型水库 | 新昌江、巧英水库、长诏水库(补充) |
诸暨市 | 陈蔡水库、石壁水库、永宁水库、青山水库 | 浦阳江、中小型水库 | 浦阳江、五泄水库、青山水库、陈蔡水库(补充)、石壁水库(补充) |
2)汤浦水库供水业务展业模式
汤浦水库是一座供水、防洪、灌溉、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流域集雨面积460平方公里。水库积累集雨面积内的自然径流量,并向绍兴市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供水,同时跨区域向慈溪市供水,供水对象为自来水制水厂,制水厂终端用户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生活(含部分第三产业)及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工业企业等,即汤浦水库主要向绍兴市区、慈溪市提供优质水。
2023年,受极端天气影响,汤浦水库上游来水量锐减,绍兴市区部分用水需求由曹娥江应急补水向下游制水公司进行补充,导致汤浦水库收入减少。但是应急补水不属于优质水,处理成本高,系临时性措施,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的需求。因此,在区域优质水充足的情况下,区域内优质水需求仍然需由汤浦水库等湖库等蓄水工程提供。
汤浦水库工程取水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主要为:通过水库大坝蓄集原水,并经由位于水库大坝东 、西两侧的2个取水口(其中一个向越城区、柯桥区方向供水,另一个向上虞区、慈溪市方向供水)取水,向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慈溪市水厂输送原水。
3)汤浦水库供水范围的确定情况
根据1997年4月批复的《绍兴市汤浦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汤浦水库主要供水目标为解决市区(现为越城区)、以及绍兴县(现为柯桥区)平原主要乡镇和上虞百官东官、虞北地区主要乡镇的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与工业用水。其设计供水范围即现绍兴市区范围。
2002年12月,为支持慈溪市自来水公司的用水需要,充分利用汤浦水库优质水资源,汤浦水库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用水合同》并后续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汤浦水库向慈溪市自来水公司供水。
4)汤浦水库供水区域优质水存在较大缺口
2023年4月,浙江省水利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浙政函〔2023〕34号),该规划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等充分衔接,分地区分类别深入分析论证用水需求,是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同时,2023年,绍兴市政府批复了《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绍政函〔2023〕37号),与浙江省水资源总体规划、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等成果衔接一致(以下合并简称“两个总体规划”)。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中对绍兴市区进行了需水预测,该预测成果与上述“两个总体规划”一致,需水预测相应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综合绍兴市及各县(市、区)最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域规划、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统计年鉴等资料确定。
根据“两个总体规划”及《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2025年、2035年绍兴市区优质水需求将分别达到3.21亿立方米和3.97亿立方米。汤浦水库设计年供水量2.76亿立方米,水库2010年供水基本达到设计供水能力,其后2011年至2022年均为超设计能力供水,年供水量约3.1亿立方米,其中2021年供水达到3.25亿立方米,2022年为3.44亿立方米,创历史新高。总体上,2011年以后,汤浦水库年供水量稳定在3.0亿-3.5亿立方米之间,按照水库来水量的变化略有增减,呈阶梯式增长。
从历史情况来看,汤浦水库受水区域优质水需求保持缓慢增长态势,特别是2021年起,随着区域公共卫生事件的缓解,区域综合生活用水、半导体等行业工业用水均进一步增长。汤浦水库受水区域供水量由3.05亿立方米(2020年)增加至3.44亿立方米(2022年),尽管2023年受到极端天气影响,水库供水量仅2.58亿立方米,但受水区域用水需求没有减少,并通过应急补水措施向绍兴市区及慈溪市补充了9,100万立方米,若未受到极端天气影响,汤浦水库下游潜在优质水需求达到3.49亿立方米,在2022年3.44亿立方米供给量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仅从绍兴区域看,2023年市区优质水需求总量已达到3.28亿 立方米1,这一已经超过“两个总体规划”中2025年规划水平年绍兴区域优质水需求量预测的3.21亿立方米,提前达到了规划预测的需水量。
根据“两个总体规划”,2035年绍兴市区优质水需求将达到3.97亿立方米,不考虑汤浦水库的供水下,优质水供水缺口将达到3.68亿立方米2,无法由汤浦水库、镜岭水库完全覆盖。此外,根据《慈溪市水网建设规划(意见征求稿)》3,慈溪市2035年优质水供水缺口为1.28亿立方米。因此,长期来看,汤浦水库受水区域优质水存在较大缺口,汤浦水库优质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5)汤浦水库下游制水企业取水情况
汤浦水库下游受水方为三家公司,分别为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由于极端天气原因,汤浦水库上游来水量锐减,汤浦水库限量对外供水,其下游取水变动较大。2024年3月,汤浦水库集雨面积内来水逐渐恢复,汤浦水库水位持续上涨并解除了应急响应,恢复了正常供水。2024年二季度,汤浦水库供应原水规模为8,682万吨,较2023年(当年受极端天气影响,实际供水较少)同期6,466万吨增长34%,较2022年(当年实际供水量达到3.44亿吨)同期8,403万吨增长3%。
图表1-2:2021-2023年各供水企业采购汤浦水库比例表
原水采购来源 | 水源地所在地 | 2021年优质水取水比例(不考虑应急取水) | 2022年优质水取水比例(不考虑应急取水) | 2023年4优质水取水比例(不考虑应急取水) | |
---|---|---|---|---|---|
上虞供水 | 汤浦水库 | 绍兴市 | 96% | 95% | 92% |
其他水源 | - | 4% | 5% | 8% | |
小计 | - | 100% | 100% | 100% | |
绍兴制水 | 汤浦水库 | 绍兴市 | 83% | 85% | 83% |
平水江水库 | 绍兴市 | 17% | 15% | 17% | |
小计 | - | 100% | 100% | 100% | |
慈溪自来水 | 汤浦水库 | 绍兴市 | 62% | 51% | 34%5 |
梁辉水库 | 余姚市 | 17% | 18% | 14% | |
上林湖水库 | 慈溪市 | 9% | 11% | 8% | |
梅湖水库 | 慈溪市 | 7% | 8% | 8% | |
杜湖水库 | 慈溪市 | 0 | 6% | 18% | |
其他水源 | - | 5% | 6% | 18% | |
小计 | - | 100% | 100% | 100% |
上述水源库容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1-3:水源库容情况表
水库 | 位置 | 库容(亿立方米) |
---|---|---|
汤浦水库 | 绍兴市 | 2.35 |
平水江水库 | 绍兴市 | 0.55 |
梁辉水库 | 余姚市 | 0.32 |
上林湖水库 | 慈溪市 | 0.16 |
梅湖水库 | 慈溪市 | 0.17 |
杜湖水库 | 慈溪市 | 0.23 |
就行业竞争格局而言,不考虑极端天气年份2023年的情况下,汤浦水库占上虞供水、绍兴制水、慈溪自来水三家受水方优质水取水比例分别在95%、80%、50%以上,更是作为绍兴市区第一大原水供应来源,保持供水网中主力供水水源的角色定位,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
上述情况已在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之“二、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市场概况及所在地区宏观经济概况”之“(三)基础设施项目同业竞争情况”章节补充披露。
(2)汤浦水库在未来仍然为绍兴市区及慈溪市的主要优质水源
1)新建水库水源难度大,周期长
由于水库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水库建设需要满足一定的集水面 积和径流量、合适的坝址条件、合理的移民和征地规模、“三区三线”要求、生态环境要求等,存在建设周期长,施工技术难度大等问题。根据《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2015-2030年)》,除镜岭水库外,曹娥江流域已经少有建设大型水源的条件。
2)长期来看,镜岭水库投入运行对汤浦水库供水业务影响较小
镜岭水库工程预计2029年完工并投入运营,根据《浙江镜岭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镜岭水库供水范围为绍兴市区、嵊州市、新昌县镜岭镇及澄潭街道,其中绍兴市区供水区与汤浦水库供水区域存在一定重叠。据测算,镜岭水库在投产初期(2029年-2032年),对汤浦水库供水量会产生小幅度影响,但不影响其长期供水量,也对其供水区域、供水价格等方面无影响。
根据评估测算,预计2029年至2032年影响汤浦水库供应水量下降0.11亿吨、0.07亿吨、0.04亿吨和0.02亿吨,2033年起汤浦水库预计供应水量恢复至长期供水量3.187亿吨/年。
根据《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2025年绍兴市优质水需求为3.21亿立方米(2023年市区优质水实际需求已达3.28亿吨,超过2025年预测值),2035年3.97亿立方米。目前,绍兴市区优质水供水水源除汤浦水库外仅平水江水库,水库年供水能力0.29亿立方米。
根据《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初步设计 报告》,水库设计年供水量为1.09亿立方米,其中向绍兴市区的设计年供水量为0.95亿立方米。水库建成后供应水量由70%达产率逐年向上爬升,并于2035年完全建成通水,供应量达到设计供水量(如下表中镜岭水库供应水量所示)。2029年后,预计区域原水供应格局情况如下:
图表1-4:汤浦水库受水区域原水供应格局
年份 | 供水区域 | 优质水需求量(根据“两个总体规划”估算) | 预测供水情况(单位:亿立方米) | ||
---|---|---|---|---|---|
汤浦水库 | 镜岭水库 | 平水江水库 | |||
2029年 | 绍兴市区 | 3.51 | 2.55 | 0.67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08 | - | - | |
2030年 | 绍兴市区 | 3.59 | 2.59 | 0.71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12 | - | - | |
2031年 | 绍兴市区 | 3.67 | 2.62 | 0.76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15 | - | - | |
2032年 | 绍兴市区 | 3.74 | 2.64 | 0.81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17 | - | - | |
2033年 | 绍兴市区 | 3.82 | 2.66 | 0.86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196 | - | - | |
2034年 | 绍兴市区 | 3.89 | 2.66 | 0.9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19 | - | - | |
2035年及以后 | 绍兴市区 | 3.97 | 2.66 | 0.95 | 0.29 |
宁波慈溪市 | - | 0.53 | - | - | |
汤浦水库合计 | - | 3.19 | - | - |
由上表测算,谨慎假设汤浦水库向慈溪供水量维持在5,300万吨/年水平长期不变7,结合“两个总体规划”和《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对绍兴区域未来优质水需求情况,供水区域下游整体需求仍保持较高水平。
镜岭水库2029年投产后,预计在2029年-2035年供水量逐渐爬升,并于2035年达到设计供水量。评估预测考虑上述影响,2029年-2032年汤浦水库供水量小幅下降,分别供应量为3.08亿立方米、3.12亿立方米、3.15亿立方米和3.17亿立方米。
随下游需求进一步上升,预计2033年起,汤浦水库供水量预计恢复至3.187亿立方米/年,即汤浦水库、镜岭水库、平水江水库联合供应能力预计无法满足区域优质水需求量,汤浦水库按恢复平均3.187亿立方米/年供水量进行预测直至评估预测期结束。
本项目已按照上述测算调整未来预测供水量,确保评估预测合理、审慎,并进行相关风险揭示。
相关风险揭示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风险揭示”之“三、与基础 设施项目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之“(十六)基础设施项目供水量波动的风险”、“(十九)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风险”。
“(十六)基础设施项目供水量波动的风险
本次基础设施项目汤浦水库是一座供水、防洪、灌溉、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利工程,水库以460平方公里流域集雨面积积累自然径流量,并向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供水,同时跨区域向慈溪市供水,除沿程少量输水损失和水厂自用水损失外,其余均由水厂生产自来水供给用户,主要包括城乡生活(含建筑业及第三产业)、部分工业企业等。
原水销售收入是其最主要收入来源。近三年,基础设施项目原水收入占营业收入98%以上。2024年9月,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该报告中对汤浦水库1961-2023年逐年径流量进行分析,汤浦水库多年平均年径流量达3.7亿方,并对汤浦水库未来多年平均供水量进行了分析预测,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为3.188亿方。
绍兴市目前正在建设镜岭水库工程,预计于2029年完工投产,镜岭水库设计供水量为1.09亿吨/年,其中向绍兴市区供应0.95亿吨/年。水库预计达产率于2029年达到70%,逐年爬升至2035年达产率达到100%完全建成通水。8镜岭水库达产后,预计建成前4年对汤浦水库供水有少量影响,预计2029年至2032年影响汤浦水库供应水量下降0.11亿吨、0.07亿吨、0.04亿吨和0.02亿吨,2033年起汤浦水库预计供应水量恢复至3.187亿吨/年,略低于《绍兴市汤浦水库可供水量论证专题报告》中预测的多年平均供水量。
若未来若发生极端天气,或镜岭水库达 产后原水供应能力大幅度超出其设计能力,导致当年来水量较少、下游需求量下降或区域原水供应增加,可能导致汤浦水库年供水量波动,并导致基金可分派现金流产生波动。”
“(十九)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将面临与基金管理人、原始权益人、运营管理机构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如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其他投资于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基金,如该等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策略、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策略与本基金相同或相近的,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础设施基金将可能面临潜在利益冲突。绍兴原水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拟在浙江省建设镜岭水库,在运营管理其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过程中,绍兴原水在人员、设备配备、管理模式和水平、资源分配、市场地位等方面可能与本基金存在利益冲突。原始权益人拟在浙江省建设的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与本基金所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原始权益人可能通过其特殊地位影响本基金的决策与运营管理,进而与本基金存在利益冲突。”
其他风险缓释措施如下:
原始权益人绍兴原水、柯桥水务、上虞水务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除汤浦水库项目外,原始权益人系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岭水库公司”)股东,镜岭水库公司从事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相关业务,所持基础设施项目镜岭水库目前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及水利部关于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镜岭水库设计总库容3.13亿立方米,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等功能。在原水 供应方面,镜岭水库与汤浦水库项目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镜岭水库公司及所持镜岭水库项目外,原始权益人和/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与汤浦水库项目不存在潜在竞争关系。
2、在基础设施基金的存续期间内,镜岭水库以及本公司和/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在汤浦水库项目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范围内与汤浦水库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水利项目,为竞争性项目(以下简称“竞品项目”)。
3、对于上述竞品项目,原始权益人将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公平对待汤浦水库项目和竞品项目,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针对镜岭水库项目,原始权益人将采取包括:(1)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镜岭水库59%的股权,实现原始权益人对镜岭水库的控制,供应原水时优先由汤浦水库在其法定取水许可证载条件的最大允许取水量下向受水方供应原水;(2)待镜岭水库完工后,根据未来的政策情况及水库经营情况,择机将镜岭水库纳入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范围等充分、适当的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
4、原始权益人将平等对待汤浦水库项目与竞品项目,不会故意降低基础设施基金项下汤浦水库项目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机会汤浦水库项目享有平等获得该业务机会的权利,原始权益人不会将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业务机会优先授予或提供给任何竞品项目,亦不会利用原始权益人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基础设施基金而有利于竞品项目的决定或判断,并将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如因汤浦水库项目与竞品项目的同业竞争而发生争议,且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 严重影响基础设施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原始权益人承诺将与基金管理人积极协商解决措施。
5、在基础设施基金的存续期间内,原始权益人将根据自身针对汤浦水库项目同类资产的既有管理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原始权益人自身和/或实际控制的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同类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督促、要求相关方按照该等标准为汤浦水库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三家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除汤浦水库项目外,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原始权益人系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岭水库公司”)股东,镜岭水库公司从事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相关业务,所持基础设施项目镜岭水库目前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及水利部关于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镜岭水库设计总库容3.13亿立方米,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等功能。在原水供应方面,镜岭水库与汤浦水库项目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在基础设施基金的存续期间内,镜岭水库以及本公司和/或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投资、持有或管理的在汤浦水库项目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范围内与汤浦水库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水利项目,为竞争性项目(以下简称“竞品项目”)。
2、对于上述竞品项目,本公司将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公平对待汤浦水库项目和竞品项目,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不会将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业务机会优先授予或提供给任何竞品项目,亦不会利用本公司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基础设施基金而有利于竞品项目的决定或判断,并将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如因汤浦水库项目与竞品项目的同业竞争而发生争议,且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严重影响基础设施基金投资者利益的,本公司承诺将与基金管理人积极协商解决措施。
3、本公司将平等对待汤浦水库项目与竞品项目,不会故意降低基础设施基金项下汤浦水库项目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机会汤浦水库项目享有平等获得该业务机会的权利。
4、在基础设施基金的存续期间内,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针对汤浦水库项目同类资产的既有管理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低于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自身和/或实际控制的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同类资产的运营管理水平督促、要求相关方按照该等标准为汤浦水库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采取充分、适当的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情况已在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之“二、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行业、市场概况及所在地区宏观经济概况”之“(三)基础设施项目同业竞争情况”章节补充披露。
2.根据申请文件,项目公司共有三家长期稳定的原水采购单位,分别为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和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其中,项目公司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签署的《供用水合同》约定原水供应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40年12月31日,早于基金预计到期日;第一供水阶段原水价格为0.4元/吨,并根据政府定价而调整。请管理人:
(1)补充披露项目公司向三家原水采购单位供水的收入占比和供水量占比;
(2)补充披露项目公司向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的原水价格历史情况;
(3)补充披露项目公司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合同到期后相关安排,涉及供水合同续期安排的,说明供水合同续期安排的可行性,充分揭示风险,设置风险缓释措施。
答复:
(1)项目公司向三家原水采购单位供水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项目公司向三家原水采购单位销售原水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2-1:2024年1-6月原水销售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合计 | 绍兴制水 | 上虞供水 | 慈溪自来水 | |
---|---|---|---|---|
供水量 | 11,881.02 | 6,694.22 | 3,278.73 | 1,908.08 |
占比 | 100.00% | 56.34% | 27.60% | 16.06% |
收入(不含税) | 9,920.08 | 5,589.35 | 2,737.58 | 1,593.15 |
占比 | 100.00% | 56.34% | 27.60% | 16.06% |
图表2-2:2023年原水销售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合计 | 绍兴制水 | 上虞供水 | 慈溪自来水 | |
---|---|---|---|---|
供水量 | 25,756.77 | 14,594.37 | 6,902.16 | 4,260.24 |
占比 | 100.00% | 56.66% | 26.80% | 16.54% |
收入(不含税) | 20,505.39 | 11,618.82 | 5,494.92 | 3,391.65 |
占比 | 100.00% | 56.66% | 26.80% | 16.54% |
图表2-3:2022年原水销售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合计 | 绍兴制水 | 上虞供水 | 慈溪自来水 | |
---|---|---|---|---|
供水量 | 34,436.98 | 19,123.69 | 9,357.24 | 5,956.06 |
占比 | 100.00% | 55.53% | 27.17% | 17.30% |
收入(不含税) | 20,887.73 | 11,602.23 | 5,674.08 | 3,611.42 |
占比 | 100.00% | 55.55% | 27.16% | 17.29% |
图表2-4:2021年原水销售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合计 | 绍兴制水 | 上虞供水 | 慈溪自来水 | |
---|---|---|---|---|
供水量 | 32,233.93 | 17,713.34 | 8,532.54 | 5,988.05 |
占比 | 100.00% | 54.95% | 26.47% | 18.58% |
收入(不含税) | 20,121.89 | 11,068.03 | 5,319.95 | 3,733.91 |
占比 | 100.00% | 55.00% | 26.44% | 18.56% |
上述情况已在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之“一、基础设施项目概况及运营数据”之“(二)运营模式和运营数据”章节补充披露。
(2)项目公司向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的原水价格历史情况
2002年12月,汤浦水库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用水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慈溪自来水享受汤浦水库股东单位的同一取水价格,原水价格为0.4元/吨(根据2001年印发的《关于核定小舜江工程原水、净水市、县结算价格的通知(绍市价工[2001]29号)》,合同签订时原水价格为0.4元/吨),未来价格随着物价部门对原水价格的调整而等额调整。
根据上述条款,2022年,绍兴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汤浦水库原水价格调整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22〕14号)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即执行最新水价,原水价格调整至0.86元/吨。在汤浦水库此前历史历次水价调整时,慈溪自来水水价也均随之调整,汤浦水库三家下游水厂原水价格始终保持一致。
历年销售原水价格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之“一、基础设施项目概况及运营数据”之“(二)运营模式及运营数据”。
(3)项目公司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合同到期后相关安排
根据项目公司与慈溪自来水的协议及补充协议,汤浦水库向慈溪供水年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供水阶段为2007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第二供水阶段为2025年5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目前项目公司正在开展与慈溪自来水第二阶段供水合同签订沟通工作,预计于第二供水阶段开始前完成签署。此外,在第二阶段供水期限结束前(即2040年), 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绍兴原水)将牵头协调处理原水营销业务相关事项,配合推动合同续签工作。
1)风险揭示
《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风险揭示”之“三、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各项风险因素”之“(十三)原水销售合同续期的风险”进行如下风险揭示:
“截至尽职调查基准日,基础设施项目原水直接销售给三家下游水厂,分别为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和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公司与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的《原水供应协议》,原水供应期限自2022年12月1日起,期限30年。根据项目公司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用水意向书及供水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2007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为第一供水阶段;2025年5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为第二供水阶段,第二供水阶段的原水价格、日供水量、供水总量根据实际情况于第一供水阶段结束前一年再行商定续签合同。
2024年5月,汤浦水库已启动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沟通第二供水阶段相关条款,且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针对第二供水阶段的签订意向、预计供水量、水价确定原则等已出具《说明函》。承诺“(1)在第二供水阶段,本公司同意以不低于汤浦公司对绍兴市区区域供水的原水价格向汤浦公司购水,购水量根据实际需求结算。慈溪市目前无规划新增其他原水供应来源,预计原水需求不低于第一阶段平均水平。本公司将于续订的第二阶段供水协议项下进一步明确上述承诺事项。(2)在第二供水阶段期限届满前,本公司将积极开展与汤浦公司就新的供用水合同签约沟通事宜,预计向汤浦公司原水采购需求终止期限截止日不早于2052年11月30日,并同意继续以不低于第一供水阶段平均购水量向汤浦公司采购原水,原水价格不低于汤浦公司对绍兴市区区域供水的原水价格”。
若第二供水阶段供水合同签订进度不及预期,或相关条款较第一供水阶段大幅度变化,或2040年与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进一步续签合同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对项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2)缓释措施
慈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已出具《说明函》,承诺“(1)在第二供水阶段,本公司同意以不低于汤浦公司对绍兴市区区域供水的原水价格向汤浦公司购水,购水量根据实际需求结算。慈溪市目前无规划新增其他原水供应来源,预计原水需求不低于第一阶段平均水平。本公司将于续订的第二阶段供水协议项下进一步明确上述承诺事项。(2)在第二供水阶段期限届满前,本公司将积极开展与汤浦公司就新的供用水合同签约沟通事宜,预计向汤浦公司原水采购需求终止期限截止日不早于2052年11月30日,并同意继续以不低于第一供水阶段平均购水量向汤浦公司采购原水,原水价格不低于汤浦公司对绍兴市区区域供水的原水价格”。
《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第4.2款及5.3款的约定,运营管理统筹机构统筹原水运行调度,牵头协调处理原水营销业务相关事项,运营管理实施机构配合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做好原水营销业务工作。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督促运营管理机构履行其在《运营管理服务协议》项 下原水营销的运营管理服务。
上述情况已在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之“五、基础设施项目期限及续期安排”之“(二)项目公司原水供水协议期限”章节补充披露。